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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由皇帝任命帝国首相和官吏……有创制法律之权,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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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由皇帝任命帝国首相和官吏……有创制法律之权,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由皇帝任命帝国首相和官吏……有创制法律之权,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这充分说明了德意志皇帝

A.注重摒弃*主义传统              B.真正掌握国家最高权力

C.注意协调*部门关系              D.反对实行君主立宪制度

【回答】

B

知识点:欧美代议制的确立与发展 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题型:选择题

TAG标签:#之权 #召集 #德意志 #帝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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