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占有被侵夺时,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人得请求占有之回复。
法定期限内未主张担保物权被判消灭。
对担保物权的侵害以对担保物的侵害为中心,主要表现为侵夺担保物的占有、妨害担保物以及毁损担保物三种情形。
动产抵押作为一种新兴的担保方式,在担保物权中独占鳌头.
担保物权的位次*是解决同一标的物上并存数个同类担保物权的情况下何者优先受偿的问题。
未向持有人颁发的已登记抵押权、“质权”或担保物权的所有拥有人;
权利质权的存在,是现代经济生活中对担保物权制度的必然要求。
担保物权在担保债权实现、保障金融安全、促进商品流通和资金融通方*有重要的作用。
担保物权人对天然孳息只是收取占有,而非取得所有权。
就已登记的抵押权、“质权”和担保物权的承认而言,登记国的法律具有决定作用。
由于担保物权具有形成权的不需要相对人的行为配合的特征,因此,担保物权适用除斥期间制度具有可行*。
本文研究的角度是两岸担保物权的功能与价值取向。
无容置疑,经济进步促进了担保物权制度的发展,经济社会发展是担保物权制度不断演变、发展、成长的内在动力。
质权作为一种重要的担保物权,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受讬机构得于借入款项之范围,就信讬财产为不动产抵押权或其他担保物权之设定;
由于一般债权的相对*、无体*等特点,引发了对一般债权质押制度与担保物权安全价值冲突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