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为了保*房屋建筑保修期满后的正常使用而由业主缴纳的专项资金。
3、应急解危专项资金是对专项维修资金的补充,它以单个物业项目为单位立账。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权利上属于区分所有人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修缮改良权,是群体物权。
5、其次从完善物业服务收费、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等物业管理配套制度层面做了思考。
6、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使用、收益和处分,是区分所有权人行使共有权应尽的权利和义务。
7、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