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文知识站!
>
第三条国家依法维护营业*演出经营主体演职员和观众的合法权益,禁止营业*演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营业*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绝大多数外国艺术团、艺术家来华演出都能自觉遵守我国《营业*演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根据新*的《营业*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使用预先录制好的歌曲、乐曲和用另外一场演出代替现场表演的做法都是被禁止的。
图文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