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明确连带债务的意义出发,指出了作为多数人之债的连带债务,其核心在于连带债务人之间的连带关系。
在债务人的内部求偿关系中,求偿权的发生根据有很多争议,本文从连带债务的本质即是由多数债务人分担债务为主要理由作了较合理的解释。
不真正连带债务中,债权人一并起诉数个债权人的情形应当适用普通共同诉讼方式进行合并审理。
基于多个法律行为产生的连带债务,其诉讼标的为不同的多个法律关系,这一点没有任何争议。
一百零再则,因补偿者为多人,一般认为适宜采用按份补偿原则,而不是连带补偿,因为补偿责任作为损害后果公平分担的机制,其本身并不具备连带债务的法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