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刑”的具体方式是“明德慎罚”———崇尚德政,慎施刑罚,惟敬王刑,以成三德。
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明德慎罚”。
从这种见解出发,周公提出了“明德慎罚”的主张。
因此,西周前期的统治者还颇注意敬天保民,克勤克俭,明德慎罚。
所以到了周王朝,周公对成王的教诲便成了“明德慎罚”、“敬德保民”、“以德配天”。
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汉时则明确提出“德主刑辅”的思想,并强调“使之以和”。.
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汉时则明确提出“德主刑辅”的思想,并强调“使之以和”。
西周时期,周公提出“明德慎罚”,后经孔、孟、董仲舒等人加工为“德主刑辅”,成为封建社会的法制原则。
周公强调的核心观点,就是后世经常重复的“明德慎罚”——这四个字,构成了《康诰》的主题词。
配流刑的出现是封建统治者“明德慎罚”传统思想的反映,体现了唐宋之际社会的重大变革。
人*本善、明德慎罚的思维方式影响下,*古代从周朝到清朝,实行了死刑缓期执行的制度。
并提出明德慎罚原则,要求以德为指导,力求做到刑罚得中,从而缓和了周初尖锐的阶级矛盾,造就了“成康之治”。
春秋时期,齐国管仲提出“宽惠柔民,定四民之局”和慎用其六柄的治国思想,就是在周朝明德慎罚以九职任万民的思想影响下产生和发展起来。
它肇始于西周时期周公提出的“明德慎罚”,中经春秋战国儒家传扬的“为政以德”,形成于董仲舒的“德主刑辅”。
西北政法大学付玉明副教授认为*古代法律中的明德慎罚、德主刑辅思想,均可作为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文化渊源。
武王克商、殷周*之后,周公鉴于纣王失德亡国的教训,提出‘明德慎罚‘的口号,要求统治者‘无于水监,当于民监‘,奠定了人本主义的基础。
在中华民族天人合一、人*本善、明德慎罚的思维方式影响下,*古代从周朝到清朝,实行了死刑缓期执行的制度。
据说一代名臣魏征就经常拿“明德慎罚”、“惟刑恤哉”之类的圣贤之言告诫唐太宗,唐太宗对此也深表赞成,而且在实际行动上也表达了对生命的尊重。
“刑法者,国之重器也”,先贤们从历代兴衰中总结出了“明德慎罚”的法谚,在此种情势下,也有拿出来再学习的必要了。
在中华民族天人合一、人*本善、明德慎罚的思维方式影响下,*古代从周朝到清朝,实行了死刑缓期执行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