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教師聘任制的規範化建設。
在實施教師聘任制的過程中,應當保護教師的合法權利。
高校教師聘任制的實施推動了我國教育體制改革的進程,促進了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
我國實行教師聘任制由來已久,但是受歷史傳統、社會文化和軌制缺點等各種因素影響,真正意義上的“能上能下、能入能出”的教師聘任制並沒有樹立起來。
嚴格開展教師資格認定,以便為中小學有效實施教師聘任制奠定堅實基礎;
教師聘任制改革是高職院校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方面,具有深刻內涵。
歷史的發展使我們更清楚地看見在教師任命制向教師聘任制轉變的過程中,相應制度環境的變化。
從這幾方面着手,使中小學教師聘任制改革既具備外部的環境,又有內在的動力。
多年來,我國高校就教師聘任制改革進行了許多探索,但至今未取得突破*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