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13年5月3日,我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釋出《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首次明確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量刑標準。此項規定的實施
①要求企業堅持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有機統一
②要求*加大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管力度
③有利於企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產品質量標準
④有利於*發揮基礎作用,規範市場秩序維護公平競爭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回答】
【*】A
【解析】
試題分析:題肢③說法錯誤,因為企業應該遵守相關法律,但是不能指定產品質量的標準,故排除;題肢④錯誤,因為*加強巨集觀調控,應該發揮市場的基礎*作用,故排除;題肢①②是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釋出《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所起的作用;故*選A。
考點:本題考查了規範市場秩序的知識。
知識點:市場經濟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題型: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