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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四经》经典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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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四经》经典语录

经典语录

顺天者昌,逆天者亡。毋逆天道,则不失所守。

毋止生以死,毋御死以生,毋为虚声。声溢于实,是谓灭名。极阳以杀,极*以生,是谓逆*阳之命。极阳杀于外,极*生于内。已逆*阳,又逆其位,大则国亡,小则身受其殃。故因阳伐死,因*建生。当者有数,极而反,盛而衰:天地之道也,人之理也。逆顺同道而异理,审知逆顺,是谓道纪。以强下弱,何国不克;以贵下贱,何人不得;以贤下不肖,何事不治。

先屈后伸,必尽天极,而毋擅天功。

日月星辰之期,四时之度,动静之立,外内之处,天之稽也。高下不蔽其形,美恶不匿其情,地之稽也。君臣不失其位,士不失其处,任能毋过其所长,去私而立公,人之稽也。美恶有名,逆顺有形,情伪有实,王公执之以为天下正。

始于文而卒于武,天地之道也;四时有度,天地之理也;日月星辰有数,天地之纪也。三时成功,一时刑杀,天地之道也;四时而定,不爽不忒,常有法式,天地之理也;一立一废,一生一杀,四时代正,终而复始,人事之理也。

极阳以杀,极*以生

功成而不止,身危有殃。

天建八正以行七法:明以正者,天之道也;适者,天度也;信者,天之期也;极而反者,天之*也;必者,天之命也;顺正者,天之稽也;有常者,天之所以为物命也:此之谓七法。七法各当其名,谓之物。物个合于道者,谓之理。理之所在,谓之顺。物有不合于道者,谓之失理。失理之所在,谓之逆。逆顺各有命也,则存亡兴坏可知也。

德薄而功厚者隳,名禁而不匡者死。

握一以知多,除民之所害,而持民之所宜。抱凡守一,与天地同极,乃可以知天地之祸福。

故因阳伐死,因*建生。当者有数,极而反,盛而衰:天地之道也,人之理也。

虚无形,其寂冥冥,万物之所从生。生有害,曰欲,曰不知足。生必动,动有害,曰不时,曰时而背。动有事,事有害,曰逆,曰不称,不知所为用。事必有言,言有害,曰不信,曰不知畏人,曰自诬,曰虚夸,以不足为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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